98年度-第四梯次-照顧服務員訓練招生
98年度-第四梯次-照顧服務員訓練招生
98年度-第四梯次-照顧服務員訓練招生簡章 下載檔案
相關文件:參加職業工會勞工保險之失業勞工加保證明單
★ 主辦單位:台北市政府衛生局
★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市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
★ 訓練目標:為因應高齡化人口增加及伴隨而來之照護問題,其所需之長照人力增加,並為提昇照護品質 與解決照顧人力不足之問題,故辦理照顧服務員訓練,培訓專業合格之人員。
★ 報名資格:
(1) 具本國國籍,或領有工作證之外籍人士,且年滿十六歲以上、國民小學以上畢業者(外籍人士或大陸配偶均需諳中文繁體字,且領有身份證者學歷證明需經當國公證及我國
海基會或外交部認證,並在戶籍地教育局換發我國同等學歷證書)。
(2) 身心健康狀況良好,無不良嗜好及傳染病者。
(3) 具擔任照顧服務工作熱忱者。
★ 上課日期:
學科:98年9月1日(二)~9月4日(五),9月8日(二)~9月11日(五)
術科:98年9月14日(一)~9月19日(六),共50個名額,額滿為止。
★ 上課時間:
學科:8:30~14:00,術科:8:00~16:30
★ 訓練地點:
1. 學科地點:台北市長安西路15號(台北市身心障礙福利會館2樓,近捷運中山站)。
2. 術科實習: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近台北火車站北門出口)。
★ 課程內容:依92年2月13日臺內社字第0920069151號暨衛署醫字第0920201712號公告照顧服務員訓練實施計畫及其相關事項辦理。內含:1. 核心課程:50小時。2. 實習課程:40小時(含回覆示教10小時及臨床實習30小時)。
★ 上課及實習時間:上課時間上午8:30至下午5:30,實習時間為上午8:00至下午4:30。
★ 結訓條件:受訓對象參加核心課程出席率應達95%以上,實習課程出席率應達100%,並完成所有回覆示教課程及實習課程,始可參加成績考核。總成績以課程測驗和實習技術測驗得分各佔
50%計算,皆須達考核成績70分為及格,經考核及格者,由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會共同核發結業證明書,即擁有擔任照顧服務員及考取政府丙級證照之資格。
★ 訓練費用:每
期每人收費新台幣5000元整(內含職業訓練勞保加保費用302元)食宿交通自理。學員於受訓前均須繳交全額報名費用。具失業身份之學員於結訓成績及格後
取得結業證明書者,可申請政府補助辦理退費(本年度補助資格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核定為準)。請符合補助資格者依規定於報名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以利申請補助(補助款統一以匯款方式處理)。
★ 退費標準:初審不合格者不得參訓,無條件退還全額費用,已報名繳費後如因故無法參加,退費辦法如下:(1) 開課日前提出退訓,退還95%學費。(2) 開課日後未逾全期1/3課程提出,退還50%學費。(3) 開課日後已逾全期1/3課程提出,不予退費。
★ 報名手續及報名時間:至報名地點填寫適訓分析,並檢附文件齊全後,始受理現場報名。8月10日(一)開始報名,報名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10:00~下午5:00,額滿為止。
★ 報名地點:社團法人台北市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台北市大安區樂業街126號3樓,近捷運六張犁站) 地圖
★ 聯絡電話: (02)2739-8737轉16陳小姐
★ 需檢附文件:
(1)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2) 一吋相片3張、(3) 學費5,000元整、(4)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1份、(5)
「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辦理勞工體檢及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查詢網址:http://intra.cla.gov.tw/webcla
/insman.nsf」三個月內之體檢報告正本(需含胸部X光、B型肝炎表面抗原與抗體、梅毒血清及愛滋病病毒抗體等相關傳染病檢驗)、
(6) 銀行(郵局)帳號影本。
第五梯次訓練課程預計11月開課,約10月報名,詳細請注意北市家協網站。

